直播带货成正式职业,更当加倍爱惜“羽毛”
▲全国电商主播人才“疯抢”地图:李佳琦落户上海 广浙川渝等多地“出手”。新京报“动新闻”出品
7月6日,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了包括“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”“城市管理网格员”“互联网营销师”“在线学习服务师”等在内的9个新职业。其中,引人关注的是,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还增设了“直播销售员”,也就是人们熟知的“带货主播”“带货网红”。
把直播纳入正式职业,人社部与教育部不谋而合。不久前,教育部下发《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》,一个重要亮点在于,把开设网店纳入“自主创业”,把电子竞技、带货主播纳入“自由职业”范围。
这意味着,直播带货在多个部门的管理体系中,都可称为一个正式的职业。
带货主播正式“上岗”,当爱惜行业“羽毛”
从宏观层面来看,给新型职业以正式称谓、纳入国家职业体系,是社会发展的需要。职业本身就是流动的、变化的,随着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快速发展,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。新旧职业更替是正常也是必须的,体现了相关管理体系的与时俱进。
这么做有利于信息的准确透明。比如,现在主播、公号博主、电子竞技等做得好的话,收入惊人。把这些职业纳入高校就业统计的范围,能更真实地反映大学生就业状况。再比如,填写各种资料时,一些新行业的从业者常常不知道怎么填,以至于填得五花八门,不利于信息的透明,也不利于数据的管理。
从具体职业发展来看,直播行业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程度。相关数据显示,2015年以前我国直播相关企业年注册量均不到千家。2015年后,相关企业注册量逐年上升,2019年达到5684家,为2018年的1.6倍。特别是在今年3月份后,“居家抗疫”刺激了直播行业的爆发式增长,直播相关企业月注册量屡创新高,5月份月注册量达到2877家,同比上升了684%。
行业火爆、泥沙俱下,一些弊端也开始显现。部分主播涉嫌夸大宣传,不规范宣传;直播带货的产品质量货不对板,存假冒伪劣商品;直播数据造假,欺骗商家与消费者;售后服务难保障、价格保底承诺难实现等问题不断出现,既困扰着消费者,也阻碍着行业的发展。
中消协6月29日发布了“618”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,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计20天监测期内,仅收集有关“直播带货”类负面信息就达112384条。
此次把直播带货纳入正式职业,既是对行业的肯定,同时也意味着直播行业要逐步告别野蛮生长,进入规范化、有序发展的阶段。
7月1日,国内首个关于直播带货的专门自律规范《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》正式实施,对商家、主播、平台和用户等提供了行为指南。这个指南厘清了各方的基本权责规范和法律关系。这虽只是一个自律文件,但同样是行业有序发展的必要指针。
规范行业发展,不等于“都管起来”
值得一提的是,有观点认为,直播现在准入门槛极低,人人都可以做才导致了种种乱象,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资质准入和营销行为审核。
在直播中吃过亏的消费者,可能会赞同这种观点——但这并不符合新业态的发展。
我国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多年,到2018年底国务院分7批取消了400多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4项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。至此,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%以上。
当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、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等准入资质都取消的时候,一个直播销售人员,千万不能走回头路,额外设置资质考试。毕竟说到底,直播是一种商业行为,但也是一种个人权利。
“二话不说,先管起来”的形式主义从管理效果来说,也是无效的,只能滋生出更多的权力自我设租。直播作为一种新业态,还是应该采取包容审慎监管。而所谓包容审慎,就是先看一看、先放一放、先让市场多跑一跑。这种管理方式背后,是相信市场、鼓励创新。当然,包容不是纵容,事前包容意味着要加强事中、事后监管,要重视法律的规制力量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发布的《规范》就是一种非强制性的指南,对于行业发展起到了指引作用,同时,也给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产业的发展以充分的空间。这既尊重了个人权利,也为“保就业”提供了坚实的保障。这种行业自律未来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,也应该不断完善、细化。
行业自律+用脚投票+法律规制,直播带货行业就能进一步向前发展。
□刘远举(专栏作者)
编辑 孟然 校对 吴兴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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